如標題所言,我又又待業了!

上一份工作做到 8 月 31 日止,從本月開始,我的職涯再度進入「無業遊民」階段。

這也是為什麼 9 月起我有更多時間準備鐵人賽XD(可見上一篇〈AI 讓寫作變輕鬆了?我可不這麼認為〉的開頭)

我在〈Day 4:4 年 8 個月〉中曾說到:

4 年 8 個月,這是我在大學畢業、當兵退伍後,作為「無業遊民」的總時長!

沒錯,而這些時間又可以分成兩個階段。

如今再度待業,或許是回顧過往的好時機。讓我們來聊聊這兩個階段:當時在做什麼,以及現在的我如何會看待那時的自己。

不過篇幅有限, 今天先講第一階段:準備書記官考試。


第一次應試:不知人生為何物

第一階段是 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,共 2 年 6 個月,主要準備書記官(司法特考)。

我大學很混,雖然很少被當,但整體的法律實力實在不怎麼樣。而法律是一個需要投入龐大學習時間的學科——無人可以例外。所以沒能在畢業之前就考上任何國家考試。

和很多人一樣,我也是等到畢業、退伍之後才開始真正的法律之路。

必須坦承,剛退伍時,我對法律的興趣其實非常有限。為何要考試?只不過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而已——我只會這個!

6 月底才退伍,來不及準備當年的考試(在每年 8 月)。直到隔年才第一次應試。

第一次考試就是抱持上述「不知道法律對我意義為何」的心情在準備,結果可想而知。我還記得名次是 1142 名。

第二次應試:做該做的事

這是我最後的機會,若沒考上,只能乖乖去找工作。

法律系畢業卻沒通過國考,工作選擇不多:要麼去事務所當助理,要麼去公司當法務。否則,就只能去一般公司做著跟法律無關的上班族工作。

上述這些都是當下的我所難以想像的,也不想面對,內心的不安感實在太強了。

就像我在〈告別法律〉中說的,現在放棄的話,相當於對過去自己的否定

哭是因為無助,無助不僅是對於考試本身,更在於考試一旦落榜,我幾乎難以想像自己還有什麼價值可言,要以何種身分立足?就只是一隻沒有身分的孤魂。

相比之下,考試和考上的路徑則是相對確定的。因此,儘管我還不確定是否喜歡法律,還是決定靜下心來重新準備考試。

這是當時的我唯一能做的事,也是我該做的事。

所幸,第二次的結果就好多了,我總算暫時脫離了考試的枷鎖。


努力過才會喜歡

兩年多的準備時光,確實讓我的法律素養提高不少。

毫不誇張的說,我 90% 的法律實力,都是在大學畢業後自學養成的。

但其中更重要的是,你對一件事、一門學問的熱愛,可能需要經過一定的努力與嘗試,才會慢慢地顯現出來。(在後續的軟體轉職的路上,我也有類似的感受)

經過這一波努力學習,我對法律的好感度確實提高了不少。

我想,滿足感都藏在那些複雜的挑戰裡。經歷了疑惑、困頓,然後重新思考,這些好不容易才理解的事物,更能夠帶給人「知覺與快樂的螺旋」。

而囫圇吞棗、蜻蜓點水式的了解,很難真的登堂入室——無緣進入知識的桃花源。


長期準備考試的挑戰

長期準備考試最困難的部分,還是在心理層面上保持鬥志,這真的不容易。

所謂的「鬥志」,不是要你每天都慷慨激昂、充滿戰鬥的熱情。而是要能夠在長期壓力下,保持一種穩定的心態。

準備考試,雖然多少能感覺到自己有在進步,但重複的生活,不免讓人厭煩。就像走在巨大的沙漠中,每時每刻的風景都非常類似,有時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在前進。

在這樣的環境下,我遇到過很多次低潮。

低潮是可怕的東西,一開始可能只是一天、兩天。一旦出現,就很容易蔓延開來,最終你可能會連續好幾週、甚至一整個月都不想讀書。

第二年考試,為了減少這種情況,我設計一套制度來督促自己。

這是準備律師時期的記錄,但制度是同一套這是準備律師時期的記錄,但制度是同一套

儘管如此,就在考前兩個月的關鍵時刻,我又陷入了一次低潮,足足打了三個星期的電動!直到七月初,才心不甘情不願地重新開始讀書。

好險,現在想想真的好險。


總之,第一階段待業就這樣落幕了,我也展開我的第一階段職涯——公務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