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01/11:「隨筆雜談」分類併入「心得」。
2022/09/18:「just a note」分類更名為「隨筆雜談」。

合併不必要的分類,無疑是明智的選擇!

這件事對讀者應該沒什麼差異(有啦,減少一點混亂的可能),對我可算是重要的一步,且聽我道來。

兩者的共同緣起

無論是「雜記」還是「just a note」,初始的用意都很簡單,那就是鼓勵自己,有一點具體的想法就盡可能寫下來,不必等到水到渠成再來長篇大論,那樣子往往久久才能成篇。

因為寫作的「頻率」是我很看重的一環,在我心中它代表著一個作者的「創作活力」,所以我不希望間隔太久才發一篇,而這樣系列正是為了降低自己寫作的摩擦力。

但為何會分成兩個系列?大概是我心中的「分類控」使然。法律人,思考事物時總會想要先「定性」,也就是先決定它的性質,以便有效展開思路。所以我竟然一開始就把這種隨手小記式的系列分成兩種類型——和程式有關、和程式無關。

過度分類的問題

而這麼做存在著兩個明顯的問題。

一、讀者並不知道兩者有何區別

雖然我曾經在〈聊聊接下來的寫作方向與如何持續寫作〉重新釐清目前既有的四個分類的內涵:

  • just a note:程式相關的隨手小記。
  • 雜記:與程式較無涉的隨手小記。
  • 心得:對人、事、物的想法歸納。不限類別。
  • 軟體開發:程式相關的筆記,牽涉較多專業知識或操作細節。

但誰會知道呢?

好的命名應該是名字本身就能充分表達意圖。「just a note」在名稱上看不出來和程式有關,雜記又該是如何?沒有進一步解釋,很容易讓人摸不著頭緒。

二、讀者也不知道這兩者和心得、軟體開發有何明確的區別

說真的,大部分的讀者應該不太需要關心這些分類。只不過,當有少數讀者想要依分類來瀏覽「同類」的文章時,這樣的分類名稱就會讓人很容易思路卡住:它們到底是什麼類?

連我自己動筆前,也不禁要思考:「啊這個到底要放哪個分類?」有點回歸到 Medium 時期的那種「未寫先投降」的苦惱,實在有點可笑。

解決之道

幾經思考後,我決定把兩者合併成一個分類即可,至少先達到化簡的效果。而名稱上到底要留下雜記還是「just a note」,我選擇了後者,因為它更能帶給人一種「隨筆」的感覺,這就是我要的。

另一個原因是「雜記」的系列封面給我的感覺太沉重啦!還是別了。

其次,「just a note」和其它分類,現在只需要記得一個區別:它一定要低於 1000 字!這樣就夠了,哈哈!而這樣的區別,即使讀者不知道,也無所謂啦。

小結:今年的寫作目標頻率

兩個字:週更。

好,改善了分類,今年要寫更多才行!以週更的角度看,要有 52 篇才算及格,原則上盡可能一週一更,保持規律。

我也不求多,日更什麼的,顯然是做不來的,合理的自我要求足矣。